回复 雯歌.CS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迪米特里洛戈塞蒂斯: 这部《大饭店传奇》李大虎农村小伙,学历低微的他去了都城,在都城一家集团当上了内保的工作,然而这家集团的下方,曾经是一处乱坟岗。每当深夜子时就会有一些古怪的东西出现,然而这一切恰巧被李大虎所见,因为大虎有着一双与众不同的双眼,能见常人所见不到的东西……
回复 猫霸 : 耿之明十七岁之前的人生和其他同龄人没有任何区别,终日在家与学校组成的两点一线中奔波,平稳而又无趣。直到那一场车祸之后,一切平静都化为梦中泡影。一个只存在于幻想中的乌托邦国度,一场危机四伏的大逃杀游戏,隐匿于黑暗中的恶魔正一点一点的吞噬着他拥有的一切。在绝望的深渊中,执剑的少年终是堕落为魔,痛苦的烈焰誓要燃尽这天地万物。命运女神对着自己的杰作微微一笑,世界线悄然收束……“我高举手中名为复仇的利剑,但是剑锋却指向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