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绿豆米汤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涅雨冠霖: 这部《夜色撩人小说全文阅读》孤单、苦痛,这些曾是他的全部,一枚果子,当它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的全部,就变了...善良—曾在他心中流转,仇恨—活着,只为将它延续,杀戮—就像被鲜血染红的妖花,安静绽放,当尘封的宿缘在空中飞舞,当曾经的少年将心埋葬,这一切的一切都将如梦似幻。
回复 炭雪小蛟龙 : 我只觉得自己耳间隐隐生疼,一直疼到脑后。而又有梗塞的钝痛,从胸中蔓延开去。周围不知何时已经如死一般寂静。我抬眼,眼中却朦胧,大家似乎都在看我,可我却辨不清他们眼中的含义。一把清亮的声音划破我的思绪:“泓儿,回来。”我有些混沌的转头,只见林放已在矮几后站起,拢袖看着我。众目睽睽下,他朝我伸出手。灯火如昼。他的手,瘦长白皙,静静的伸出,就在离我丈许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