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萌妖 : 李秀峰,Phoenix。 你可以叫他凤凰,峰皇,以及峰子哥。 他曾是网恋教父,他曾是文斗状元。 他曾是亿万少女口中的“无敌”上单,他还曾是峡谷之巅里的一个史诗级大喷子。 稳健就是,越塔才是克制。 这是一个经历了大起大落退役后的职业键盘侠,在正能量系统的指导下在峡谷之巅国际服中积极比赛,健康游戏,一步一步成为一个集Sing,Jump&Rap于一身的四有(分奴)带主播的故事。 希望能够促进峡谷和谐稳定,为其他喷子,键盘侠,挂机人士树立一个回头是岸的正面典范... 就在一切都充满正能量之际”
回复 半纸功名: 这部《冯骥才文集》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水产鲜鸟 : 俗话说:“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婚丧嫁娶,各安天命。”我爷爷是一位白先生,做白事的手艺人。本来我也无缘传承这门手艺,可在我摇响了爷爷藏在煤油灯里面的铜铃铛之后爷爷不得不将手艺传给我。我依旧记得爷爷说过的话。“如果铜铃铛在另外的人手里响了起来,你只有两条路,一是带着铜铃铛跑。二就是将那个人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