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玉米骨头 : 他是将门之后,却与家人有不一样的人生,从体弱多病的神童到一统江湖的武林盟主,从一介白衣到三军统帅,论智谋,天下无出其右,论武功天下无人可敌。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为百姓,侠肝义胆锄强扶弱。他用自己传奇般的人生书写着”上马击胡狂,下马草军书“的恩怨情仇。”
回复 MP3: 这部《鬼头杖》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马提卡伦 : 身为丞相嫡女,襁褓中就被换到市井苦苦求生。好容易认主归宗,却陷入绵绵不绝的内宅争斗中。她想和睦姊妹,孝顺长辈,好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可极品们一个个都不想让她如愿!所以她认清现实!想要过得好,宅斗谋划少不了!斗白莲,虐绿茶,一手烂牌也能玩逆天。只是——那个奸臣,别以为收买了我的胃,我就会承包你!厉害了我的王爷,您这么打的过番邦,害的了忠良,还下得了厨房,家里人知道吗?————————★更新时间:上午9点。已有完结作品《娇医》,坑品保证,欢迎入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锦堂归燕》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