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半日蹉跎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蓝精灵: 这部《黑丝丝袜美女》十二岁那年,苏孚得奇遇捡到神秘兽皮,从中得到神秘功法。 靠着一天吃五碗饭,时不时偷吃点爷爷的补药,他仅用了一年时间就拥有了吊打五名校霸的能力,至此他修炼热情高涨,日练无缀,一晃就是十年。 在这十年中,苏孚都怀着一份偷偷的‘窃喜’混迹于普通人中间,缄默而低调,一直以为自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肩负着不可知的特殊使命,幻想着有一天…… 直到今天晚上一个叫“顾一剑”的胖子请他撸串……梦可以做十年,梦醒也许只需一瞬间。 这是一个一朝梦碎的家伙在仙侠世界中重拾信心,重返颠峰的奇妙之旅!
回复 东门小官人 : 老婆那么强,我还是安心当个吃软饭的废材吧。 你地狱归来的魔?你仙界降临的神?你有系统?你佣兵之王? 拉倒吧,连我老婆都打不过。 每个成功的女人后面都有一个男人,他之所以站在女人身后,是因为他站在女人前面时,将天地尽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