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墨子白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青程君: 这部《长篇小说与成群结队的鲨鱼》主人公冷风,为查明父母在三十多年前所牵扯的,关乎数十人生死的一桩离奇考古事件,卷入一场惊天阴谋之中。为还原历史真相,以身犯险,从此开启了一场跌宕起伏的冒险之旅……冷风一次次深陷险境,凭借高人一等的智慧、学识、眼界、多次死里逃生,最终拨开云雾见青天,还原数十人失踪真相……
回复 爱上萌大叔 : 原本一成不变的平淡生活彻底没了。一切源于师父一顿愤怒的臭骂,说我惹了不该惹的祸。我开始还不当回事儿,直到师父怒吼让我脱掉上衣。妈的,胸口竟然有一张哭泣的人脸!谁来救救我……交流群:455596356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画兽》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