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平凡老蜗牛 : 灵气复苏,世界大变。他人修仙,我秀手指。点石成金?点萝卜变人参?out了!强化!降龙十八掌出来吧!!强化!乾坤大挪移出来吧!!再强化!如来神掌快出来!!……我有金手指,只要我点过的假秘籍都会变成真的。我沉默了。十秒钟以后。我发疯了。于是,我开始专收各种武功秘籍。金、古、黄的假秘籍通通要。武当、少林、崆峒……我来了。各大上古遗迹要复苏,里面有真功法?都是我的。强化!真功法强化+1。斯!我的腰,好痛。突然,我发现金手指用多了肾会虚。然后,我只能钻进楼下的一家药品店,在一位成熟性感的老板娘,鄙视的目光下购买了一大堆九芝堂六味地黄丸。切记!!天黑别出门。”
回复 易伤秋者: 这部《英语老师的兔子又大又软又好吃》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以思为粮 : 那一年,X教授刚刚谢顶,托尼·斯塔克刚刚成年,彼得·帕克还在幼儿园,美国队长还在北极睡大觉,九头蛇还藏在神盾局里不敢乱动。这是一个看似平静的时代,就让我巴基·巴恩斯给这时代带来一丝波澜吧!建了个书友群,群号:540255242,欢迎大家来聊天打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