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妙笔生污 : 苍莽蛮荒,光明神、蚀灭神、太阳神、火神、死神、战神、妖神等诸神林立,统御诸天万族。 众神时代,卫师道带着洪荒神藏穿越而来。 蛮荒诸神昭告人间,信我者生,逆我者亡! 卫师道看了眼洪荒神藏,神情淡然:“尔等也配称神?” 当伏羲神脉、女娲神脉、金乌神脉、三清神脉、祖巫神脉从洪荒神藏内一一降临,并在宿主体内觉醒后,洪荒神明再现世间,而卫师道也将在诸神黄昏中再启封神!”
回复 包大海: 这部《大森美玲》我想联系一下我学导弹专业的远房表哥,我要潜到他们研究院将他们研发的洲际导弹发射到美国去,炸了那些卖汉堡包的快餐店,全世界一定会有上亿的姑娘感谢我,因为这样他们风流倜傥的白马王子就不会从翩翩公子变成猪肉荣,风靡万千的小李子也不会变成李大爷了。
回复 绵州迷藏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