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不坠地狱 : 骨子里又酷又A、风流浪荡的夏习清,靠着一张天使脸骗过了所有人,偏偏在爱豆面前暴露本性,初见即翻车。夏习清:我很喜欢你。周自珩:莫挨老子.jpg然而发布会观众席上三秒即过的美貌,让他以周自珩粉丝身份C位出道,和偶像一起上热搜,上真人秀,上……没错,就是你们想的那样。但和夏习清想的不一样啊。原以为钓的是娱乐圈绝世Alpha,扒了人设才知道是个纯情傲娇小学鸡。原以为拿的是我睡爱豆的剧本,最后成了爱豆睡我。刺激【点烟夏习清:不是最讨厌我吗?抱住不撒手是怎么回事?周自珩:真香。”
回复 下午是妖: 这部《林殊同人小说》别人穿红楼世界怼宝玉,收黛玉、收宝钗,早穿了五十年,乱世已现,国朝将立,红楼开国四王八公十二侯,站个什么位呢? 什么,都满了,只剩下上面位置? 登基吧,少年!
回复 孤星天弃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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