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暗影龙 : 天哪,救命!男神他...要我的身体...给不给,给不给...不要污不要污,是男神的灵魂不小心共用了若苏的身体。等等,该喊救命的好像应该是陆昀。若苏摩拳擦掌,对着陆昀的灵魂扑了过去。“喂,交租金!”“什么?”陆昀一脸呆萌。“没有?那就用吻抵债吧!”“好,我交租。”若苏扑了个空.”
回复 万世之基: 这部《7777??》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平淡就是真 : 获得神农葫芦,做超级神医。林飞凭借神奇的种植空间以及神奇种子,纵横逆袭。想变强,我一颗灵果下肚,灵气炼体,分分钟修成筑基。想变长,我一株仙草炼化,壮阳补肾,说话间就一柱擎天。兵王想刚我?杀手想杀我,谢谢,我一根手指头教他们做人。富二代想搞我?大老板想阴我?钱多就牛逼?待我仙果仙草一出口,十亿百亿砸死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林飞赵清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