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君子有为 : 文案1:圈子里都知道,傅时礼是投资界公认的男神,清冷骄矜,从不与女人传绯闻。只要有女明星敢去诱惑他,就等于自毁前程。不久后,在颁奖礼上,大家发现傅时礼西装革履,心痒难耐的将一个姑娘压在墙上索吻,完了,还要在她的腰肢捏了捏,指腹触感,又滑又软的。然后,他贴近她的耳廓,嗓音低喃:“好软。”那姑娘眼睛红红,手心推着他的胸膛,被吻肿的唇儿控诉:“你太用力了。”一片媒体记者,当众惊呆:谁说傅总是禁欲系?文案2:第一次见到傅时礼,在姜瓷眼里,他的形象是……黑西装,黑领带,白衬衫,上下量身定制完美得一丝不苟。她低着脑袋”
回复 萌面大魔王: 这部《芙蓉颜色》上古洪荒,传冥有一器,冥器形于无形,器身混沌,魅声吹奏,音控万籁,可听之任之,甚邪乎!忽有一日,此等‘冥器’的流言蜚语竟犹如幽灵般穿荡在整个地府乃至洪荒三界,消息传得是沸沸扬扬!她费尽心思的几世兜转,终是被‘安排’入了冥界...徒然来到他的身边之际,她开始了对他无尽的撩挑...可未得正果,她却又让他肝肠寸断......“所以你处心积虑入了冥界,到底是为了毁我还是助我?”“我...”
回复 巨鸡子 : 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