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廖小六是个路痴,但是他有个会捡装备的最佳队友。 这是个遛狗时穿越到异世界,捡了装备又回来的故事。 主角不装哔,因为是逗哔! —————————————————— 萝卜建立了个书友群,邀广大书友来此评书遛狗,群号:514214996(先到送管理员)
回复 打肿眼充熊猫 : 僵尸叔叔里他是代替了箐箐的秦庆,一身没有菠萝蜜的般若法让他初窥道途。任家镇中,他是比文才秋生更让九叔省心的师侄,风水相术,斩妖除魔样样稀松。聊斋里他见过因为好色没了小命的王生,结识过沉迷于画壁中不愿转醒的朱孝廉,与书生打扮满口秦腔的燕赤霞拼过酒,跟妖威嚇天下的黑山大王顶过牛。这是一段离家者游走在诸界的写照,这是一个欲要归家的旅者寻路的记实,这是最好机缘,也是最坏的选择,愿他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回复 相思洗红豆: 这部《好朋友要了我好几次》这一年,是公元1976年。 这一年,一美元兑换4.6港币。 这一年,恒生指数最高465.3点。 这一年,麦当劳的汉堡包1.6港元。 这一年,42岁的大叔变成18岁的小鲜肉。 这一年,林传亮来到香江,不知不觉搅动风云。
回复 破锋八刀 : 刷最前沿的科技,赚最暴利的行业,当最高调的富豪,开最顶尖的跑车,住最豪华的房子,睡最漂亮的女人,建立最神秘的组织,捉弄最强大的国家,担任最超然的职业,主宰最神秘的世界。以上就是本书精髓。===PS:前期都市+黑科技,中后期遥远未来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