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冰火阑珊 : 欧阳明在第一次被追债的时候,“跑”到了《僵尸先生》的世界。其实他是拒绝的,毕竟被人追,总比被鬼追强啊!!!这只是一个普通人,混迹在中外电影世界的故事而已!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混迹在电影世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雷举: 这部《老师以身体为奖励考试前三名》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夜枭痕 : 莫非身穿影视剧反派,秀操作,灭主角,改剧情,游走诸天!开局董天宝,我命由我不由天!“君宝咱和你虽是兄弟,但你挡我路,该砍你还是得砍!”星仔,看到那个包租婆没?帮坤哥我砍死他!莫非!你夺我异火,泡我妹子,连药老你都抢,此生我与你不死不休!美漫世界:布鲁斯韦恩!今日我丑皇已统治整个哥谭,现在要去打紫番薯,你这蝙蝠有什么想说的没?。